不要想不開心的事情,因為都過去了。

真的都過去了嗎?有很多事情我想就算過一百年都會記的很牢。

對於愛情,每個女孩都有屬於自己的夢想,然後在每次真正親赴戰場之後,體驗到真實的殘忍與妥協。

情竇初開的時候,妳要找的會是又高又帥又聰明又體貼溫柔又幽默又真心的男人,受傷幾次以後,大哭一場,窩在自己的世界幾個月,後來妳會說「不用太帥啦,會逗我開心就好」,妳會說「不太體貼沒關係啦,真的愛我就好」,妳甚至會說「花心沒關係啦,會回到我身邊就好」。

小的時候,妳總期待和童話一般美好的邂逅發生。

張倚翰是我曾經的王子,幾年前,當我還很年輕的時候。

從很久以前我就是個愛寫字的人,大概是對於愛情的期待太多,多到寫成一個一個故事,在大學的時候好好的經營著自己的部落格,擁有不少讀者。

張倚翰是大學同系學姊的男朋友,學姊很愛看我寫的故事,校慶那天還特地帶著他來,介紹我們認識,告訴我,她覺得他們兩個的愛情,就像我寫的那樣,張倚翰就是我筆下的白馬王子,疼愛並包容著任性又壞脾氣的她。

再後來,張倚翰會在部落格的留言版上偶爾留下訊息,一開始是加油打氣,和期待我接下來的小說進展,後來我們交換了Msn,線上遇到有空就聊天,出來吃過幾次飯,一開始交換彼此最近喜歡閱讀的書,兩個人很有話聊,興趣相似,總是關注著相同的東西,偶爾他也跟我講講和學姊之間的甜蜜或不順利。

〈妳永遠都不會知道妳身邊的人是不是最愛,更不會預料到真愛會在妳無法改變現況的時候竄出。〉

有一次吃完飯,我在回程的捷運上,看見他傳來的簡訊。

然後,在還來不及思忖這些字的意義和自己是否動心之前,在捷運出口看見坐在機車上等待的張倚翰。

「我知道不應該,但我不想放妳走。」他下車,面無表情的對我說,伸手擁抱的力道卻用力的讓我幾乎要窒息。「不要思考要不要拒絕我,不要想那些事情。」

我沒有想過這輩子有機會成為背德的人,直到此刻。

 

 

「我和他在一起快一年,對,我當了快一年的第三者,明知故犯的那種。我覺得他愛我,他會離開學姊,只是需要時間。」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養成這種習慣──跟所有想追我或者對我有點好感的人毫不隱瞞的講起過去這段背德的回憶,我喜歡看他們愣住或是露出驚訝的表情,他們會發現我是個渾身是傷、滿心是罪,無法靠近的女人;在這同時,我也總會感覺到還沒好的傷口又撕裂了半吋、一吋,然後又滲出血來。

我想我已經習慣這種痛覺,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自己曾經是個第三者的事實,不管是不是已經過去了,不管我是不是真的後悔了,不管是不是真的很想重新來過,所有的改過自新套在第三者身上都是不斷被駁回的假釋申請,沒有人會改變看妳的眼光。

「而且最後並不是我主動離開他的,是學姊發現了大鬧了一場,然後我才看出來他一點也沒有想要離開學姊的意思。」

我想在愛情裡成熟最快的方式,不就是這樣而已?我從此以後沒辦法好好談戀愛,因為對一切都太多疑,太冷淡。

「那不關我的事。」

……」錯愕的抬起頭看著鄭律文,聽見他滿不在乎的聲音,看見他一臉認真的表情。「那是妳的過去,我來不及、也就不需要試圖參與,我知道妳還覺得痛,但妳不應該一輩子就這樣過,如果,有一個人願意現在一直陪著妳,妳卻還對過去糾結……

他把話斷在這,起身去找早餐店老闆娘結帳。

而且一直到上了車,好像都沒有把話說完整的打算。

「你剛才話有說完嗎?」從副駕駛座往前看景象轉過,鄭律文沒有說要去哪,事實上他都沒有開口,我只得問。

我承認心裡的感覺有點不同,或許是因為他沒有跟著我在過去的事情裡面糾結的關係。聽見了那些亂七八糟的過去,像沒聽見一樣,甚至不感興趣,他不是我預期中的那種反應。

「如果妳好奇,那就還沒說完。」

「欸你這人怎麼這樣。」看見他揚起嘴角笑得很有心計,我很想揍他。

「妳覺得現在該有人一直陪著妳嗎?」

……

「妳是覺得要矜持的沉默十分鐘再點頭,我才不會認為妳很饑渴嗎?」

「鄭律文先生!你是覺得我人太好了是嗎?」剛好碰到紅燈,我終於忍不住伸手掐住他的脖子搖晃,直到他求饒為止。

「噢妳很恰耶!」

「你自找的。」我瞪了他一眼,這才放手安份的坐回副駕駛座。

 

 

其實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離開台北踏踏青了,和張倚翰分手以後,剛好我也進入職場一年,漸漸的,公司放在我身上的工作越來越重,工作和愛情的比例也就越來越懸殊。

還是有機會談幾場戀愛,只是每次交往的時間都很短暫,約會時頂多逛街吃大餐看電影;沒談戀愛的時候,假日不是在公司加班就是在家裡看稿,沒加班沒看稿的日子,就是悶著頭在被窩裡睡上半天,再把累積一段時間沒看的影集消耗掉。

所以現在身在親水公園,就像賺到一樣。

雖然沒有看到日出,但鄭律文也沒有要就此打道回府的打算,車子開著就進了親水公園。「欸,我們去騎腳踏車。」下了車,他指著不遠處的腳踏車出租店。

「蛤?」

「蛤什麼,妳不會騎喔?」

「當然、會啊!誰不會啊!」只是騎得不好而已啊!但是看見他那副嘴臉就實在是完全不想示弱。

時間越來越晚,太陽也出了頭,點點陽光灑落在身上,久違的溫暖。

事實證明,即使騎腳踏車的技術還算OK,畢竟公園裡面禁止車輛行駛,路又寬敞,好騎的很,但太久沒運動,騎沒多久腳就超痠。

於是在經過草坪斜坡的時候,我索性一聲不吭的停下來,就讓一直囂張領先的鄭律文繼續騎他的車吧!放穩了腳踏車,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吹風發呆,看著河水閃閃發亮。

「認輸了啊?」沒有多久,他就來到我旁邊坐下。「投降投得這麼低調。」

「才沒有,我只是懶得出鋒頭。」撇撇嘴,我無賴的對他吐舌頭。

「欸。」

「幹嘛?」

「還想要出來玩的話,就找我吧。」鄭律文躺了下來,用手臂擋著眼睛遮掩陽光。「如果有人陪比較好的話。」

……

「十分鐘已經過很久了啦,我相信妳很矜持,這樣滿意了吧!」

……鄭律文,你講話不損我會死嗎!」剛才一瞬間,好像要停拍的心跳,現在完全被爆衝的怒氣惹得加速運行,我跳了起來,追著那個反應不比我慢的傢伙打。

「我怕妳沒朋友陪又想出去玩啊!我好心耶!」他像個小男生,邊跑不忘邊回頭揶揄。

看著他的笑容,突然覺得心跳加快不只因為生氣的關係。

 

這天我們玩得很開心,晚上還去羅東夜市吃飽飯足,才一路開回台北。

「今天辛苦你開車一整天了。」車停到我家樓下,我解開安全帶,向鄭律文道謝,順便將上身探到後座,把一整天在車上留下的垃圾袋拎過來。

「妳要幹嘛?」他不解的問。

「拿回家丟啊。」我疑惑的看著他。「不然是拿回家珍藏嗎?」

「哈,妳知道妳很吸引人嗎?」他大笑了起來。

……丟垃圾哪裡吸引人!你真的很愛嗆我耶!」我火冒了起來,對他做了鬼臉就開門下車。「我上樓了,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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