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喜歡上了,在追求的過程中,我們總是緊張猜測對方的心意,小心翼翼的前進,思考著什麼時候該牽起對方的手,是會被反握,還是會被抽離。

 

總之在一起了,一開始我們也許熱戀,看不見對方的缺點,後來我們也許磨合,或大或小的開誠布公、吵架或冷戰,再珍惜著對方給你的愛。

 

但有一天我們會分手嗎?

 

有沒有可能,厭煩了,倦了,淡了,喜歡上別人了,多少個自願、非自願的理由,多少個想得到、想不到的藉口,隨時在你的胸口盤旋、在對方的腦袋裡載浮載沉。

 

愛情始終得來不易,我們又在其中學到了什麼?更多時候愛情和你生養的孩子一樣重要,製造了它,又豈是一句「我不喜歡了」可以草草打發?被你丟棄的那個人,從那裡來,卻沒辦法回去那裡,你以為的一拍兩散,其實沒有這麼容易。

 

我們其實不喜歡「曲終人散」,這個辭彙很不合邏輯,誰說跳完一首歌,我們就得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但其實更有邏輯的句子叫做「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分開只要一個人的決定」。

 

哪一天,如果哪一天,你忽然就做好了要跟情人分手的心理準備,請記得,做好準備的只有你,記得你的情人還在用心愛你的機制裡,分手必須殘忍,怎樣都很殘忍,但想要果決的分開,並不代表你必須將對方凌虐致死。

 

收起那些瓊瑤式的長篇大論,記得這些年你們相處的快樂,若對方沒有辜負你,你何需因為以為他(她)會扯著你的袖子求你不要走,而出口說些根本不相干的、泯滅良知的話?就算他(她)求你不要走,這也是你該承受的,你慢慢的一天一天不愛他(她),可是他(她)可能正一天一天的更愛你。

 

不要堂而皇之的說什麼「恨我吧沒關係。」你做不來悲劇英雄,也沒有人想當你是悲劇小丑,若你愛上別人了,說得大聲一點,若你厭倦了同一張臉,老實承認自己的不安於室,但別忘記你的情人陪了你多久,愛了你多少,他(她)有缺點,讓你無法忍受,但難道你就沒有?為什麼情人能夠對你包容,而你做不來?

 

真實的理由會在分手之後漸漸水落石出,即使你不害怕他(她)幫你冠上一個大騙子的帽子,他(她)也會因為每個夜裡關於這些的惡夢不斷而害怕睡去。你真的愛過嗎?就連哪天棄養寵物你都會先幫牠找到好人家,對於你手裡的愛情怎麼能拋棄的一無是處。

 

你怎麼說分手?是真的對這段愛情絕望了,還是你根本負不起這個責任?對,愛情本來就是個責任,甚至不需要婚姻契約的束縛,從你牽起他(她)的手的那天開始,就沒有隨便放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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